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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-2017学年开学缴存学杂费的通知
   发布时间:2016-08-19 14:14:34

各位同学:

新学年即将开始,为保障广大同学能正常入学及进行学籍注册,请同学们及时缴存本学年学杂费。根据不同学生类型,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2013级至2015级花溪校区在校生及鹿冲关校区国际学院学生

1.已申请银行代扣学杂费的同学:请在2016年8月23日之前,确认已在代扣银行卡上存足学费及住宿费。(为确保学杂费能正常代扣,请同学们在代扣银行卡中多存10元。

2.未申请银行代扣学杂费及银行代扣未成功的同学:请于2016年8月30日至9月4日自行在贵州省内农行网点或自助缴费机缴存学费及住宿费。

二、2016级全体新生(花溪校区及鹿冲关校区)

1.针对新入学同学,我们将统一进行银代扣学杂费。

2.研究生、本科及“专升本”新生:请于2016年8月26日前,按照《新生入学须知》说明的学杂费(包括学费、住宿费、代收教材费、代收医保费、代收军训服装费〈研究生不需缴纳〉)金额,在贵州省内农行网点激活学校统一寄送的农行储蓄卡并缴存学杂费。(为确保学杂费能正常代扣,请同学们在代扣银行卡中多存10元。

3.中外合作办学本、专科新生:请于2016年9月2日前,按照《新生入学须知》说明的学杂费(包括学费、住宿费、代收教材费、代收医保费、代收军训服装费)金额,在贵州省内农行网点激活学校统一寄送的农行储蓄卡并缴存学杂费。(为确保学杂费能正常代扣,请同学们在代扣银行卡中多存10元。

三、鹿冲关校区2013级商务学院学生

1.针对2013级商务学院学生,实行自行缴费。

2.请各位同学于8月20-26日自行到贵州省内农行网点交存学杂费(包括学费及住宿费)。

 特别提醒:

(1)需申请助学贷款的新生、已申请助学贷款且贷款成功的2013-2015级学生现暂不需缴存学杂费,这部分同学的应缴费用待贷款到达学校后我处会自动为其转交,并采用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结算。请这部分同学勿将生活费存入学校发放的银行卡内,以免被银行代扣。

(2)2013-2015级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见计划财务处公示的《贵州财经大学收费标准》

     贵州财经大学计划财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8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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