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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党委中心组召开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专题研讨会
   发布时间:2016-09-09 08:46:38

本网讯:(党委宣传部 余纯 报道︱摄影 崔凯)9月8日上午,校党委中心组在正德楼304会议室召开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问责条例》)专题研讨会。校领导褚光荣、蔡绍洪、肖建宗、赵松、葛建军、缪坤和、徐大佑出席会议。会议由校党委书记褚光荣主持。

会议传达学习了《中共中央转发< 中共中央统战部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>的通知》、《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<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>的通知》精神,原原本本学习并逐条解读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认真研读了三篇关于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的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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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上,校领导肖建宗、赵松、葛建军、缪坤和、徐大佑结合自己思想实际和分管工作实际,就认真学习贯彻《问责条例》作了交流研讨发言。

蔡绍洪校长指出,党中央制定出台了《问责条例》,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,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。通过列举有关部门在履职尽责上存在的组织软弱涣散,劳动纪律松弛,不担当、不负责等问题,蔡绍洪校长强调,全校各单位、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以学习贯彻《问责条例》为契机,严格对照《问责条例》第六条规定的“问责情形”进行自查自纠,真正把自己摆进去,敢于较真碰硬,对整改工作不力的,要严肃问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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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,褚光荣书记分享了学习《问责条例》的四点体会: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;二是权力就是责任,责任就要担当;三是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,最终是为了唤醒责任意识,激发担当精神;四是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,执行制度关键在人。他强调,要把贯彻落实《问责条例》作为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,坚持问题导向,严肃查找整改问题,切实做到深学、细做、笃行。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好头把自己摆进去,层层传导压力,形成“想干事、能干事、干成事”的良好氛围。各部门、各学院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《问责条例》,增强问责意识,落实主体责任,切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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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书记、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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